关于中金所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和强化异常交易监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3 16:29:0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自2015年8月3日起,交易所将股指期货的手续费调整为交易手续费加申报费。其中,申报费根据客户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申报数量收取,每笔申报费为一元,申报是指买入、卖出及撤销委托。
    另外,根据中金所发布的严格市场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加强市场监管的要求,自2015年8月3日起,对从事股指期货套利、投机交易的客户,单个合约每日报撤单行为超过400次、每日自成交行为超过5次的,中金所将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请广大投资者在防范风险的同时,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特此公告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