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期货交割鸡蛋包装物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09:43:44
大商所发〔20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修改鸡蛋合约及相关规则的通知》(大商所发〔2020〕240号),经研究决定,自鸡蛋2106合约起实施新的包装物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装物价格
  期货交割鸡蛋的包装物包括纸箱和蛋托,每500kg鸡蛋的包装物价格为250元。
  二、包装物要求
  纸箱和蛋托外观要求:无明显变形、开裂或者不完整。
  纸箱和蛋托承重要求:200kg重物均匀压在单个纸箱(正常装有鸡蛋和蛋托)顶面,纸箱不坍塌;20kg重物均匀压在单个蛋托顶面,蛋托无明显变形。
  三、抽样及检验
  如需对包装物进行检验,由买方从每批货物中抽取10箱样品,并从每箱样品中随机抽取2个蛋托;由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的卖方从10箱样品中抽取5个纸箱。
  纸箱和蛋托的外观采用目测。
  纸箱和蛋托的承重使用交易所认可的仪器或者方法进行检验。
  四、纸箱更换及蛋托补偿
  检验的纸箱有不符合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的卖方对该批纸箱进行现场调换。
  检验的蛋托外观不符合要求的,不应当超过2个,超过2个的,每多一个,每500Kg鸡蛋补偿25元,补偿上限为每500Kg鸡蛋100元。蛋托承重不符合要求在3个以内的,每出现一个,每500Kg鸡蛋补偿25元;超过3个的,由买方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1)由指定交割仓库或者车板交割的卖方更换蛋托,并根据实际更换蛋托天数,按照每天每500kg鸡蛋3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或者(2)每500Kg鸡蛋补偿100元。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