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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基差交易业务相关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13:41:59
大商所发〔2022〕127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5日交易时(即3月14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相关品种合约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期货品种
合约
收费方式
调整前
调整后
日内交易
非日内交易
日内交易
非日内交易
棕榈油
P2205
元/手
5
2.5
10
2.5
豆油
Y2205
元/手
5
2.5
7.5
2.5
豆粕
M2205
元/手
1.5
1.5
2
1.5
液化石油气
PG2204、PG2205
元/手
10
6
12
6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