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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期转现手续费免收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0:08:00
大商所发〔2023〕351号
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期转现交易业务开展,对【大商所发〔2022〕587号】文件中期转现手续费免收方式调整如下:
自2023年9月4日起,期转现手续费免收方式由“先收后减”调整为“每日直接减免”,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