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17:07:32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期发〔2024〕177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3日(即5月31日晚连续交易)起调整各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注:A组包括白银、不锈钢、黄金、螺纹钢、铝、镍、铅、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铜、天然橡胶、锌、锡和纸浆,共15个期货品种。B组包括白银期权、黄金期权、螺纹钢期权、铝期权、铜期权、天然橡胶期权、锌期权和丁二烯橡胶期权,共8个期权品种。C组包括丁二烯橡胶、线材和氧化铝,共3个期货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