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类药品管理要点

发布时间:2024-06-17 08:55:20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目前医疗机构大都采用“三级四专”管理模式。
    一、三级管理
    药库、药房、病区三级管理。
    二、四专管理
    1、专人负责:
    储存精麻药品实行专人负责。
    2、专册登记:
    储存精麻药品实行专人负责。
    3、专区保管:
    专库有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专柜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都有防盗设施(保险柜与墙壁固定,配备监控设备)
    * 双人双锁:
双人双锁是指精麻药品的保管和使用需要两个人、两把锁保管制度,两个人共同核对
    登记制度。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保险柜有两把钥匙,需要同时插入两把钥匙才能打开。打开前,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位工作人员保管,需要使用时两名工作人员一同将柜子打开取药。
   (二)保险柜只有一把锁。一人保管密码,一人保管钥匙,使用时需两人同时在场。